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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和港口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

类别:技术方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0-17 浏览人次:380

目前,船舶和港口污染物的处置方式为事后填写相应单证,导致信息获取相对滞后。主管部门通过纸质文件的方式拿到单证,往往污染物处置已经完成。对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信息及问题发现不及时,无法有效解决处理。因此迫切需要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手段,提高船舶和港口污染物监管水平,使其更加科技化、智能化。本项目建设认真落实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积极推动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联单电子化,做到监管信息互通互信。

1.移动端船方功能

船方通过浙里办扫描指定二维码,输入船名、手机号等信息,可以查看关联船舶污染物的接收情况。字段不限于接收单号、接收载体、接收车辆、接收单位等。

2.移动端企业方功能

基于浙里办APP实现对系统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过程的管理。为满足适老化改造需求,提供长辈版关怀模式。

2.1接收单管理

接收单位功能模块。

当船方有污染物需要接收前,由接收单位发起填写接收单。相关数据根据接收数据流程提交监管部门。

2.2转运单管理

转运单位功能模块。

接收单位根据污染物接收情况,发起转运单填写。

选择转运单位、转运车辆。

选择相应接收单的污染物。

相关数据根据转运数据流程提交监管部门。

2.3转运单位确认

转运单位功能模块。

数据来源接收单位在转运单中填写的转运单位。

处理接收单位发起的转运单,转运单位通过移动端确认。

2.4处置单管理

处置单位功能模块。

转运单位根据污染物接收情况,发起处置单填写。

选择处置单位。

选择相应转运单的污染物。

相关数据根据处置数据流程提交监管部门。

2.5处置单位确认

处置单位功能模块,数据来源转运单位在转运单中填写的处置单位。

接收并填写相应的处置信息,并通过移动端确认。

2.6联单浏览

接收、转运、处置单位用户的功能模块。

统计本单位参与的接收、转运、处置污染物联单数量并可查询浏览本单位参与的接收、转运、处置联单详情。

2.7电子签章

开发实现船舶、接收单位、转运单位、处置单位的数据流程过程中的签章确认。

3.监管方PC端功能

3.1基于统一界面实现各类用户的登录

监管用户登录

监管用户登入船舶和港口污染物监管方PC端系统。

系统管理员登录

系统管理员登入船舶和港口污染物监管方PC端系统。

3.2系统管理

包含密码修改、用户信息修改、退出、系统意见、版本更新说明等。

3.3用户管理

系统管理员功能模块,包含业务用户单位信息、车船信息的维护;监管用户单位信息的维护;用户账号的分配等。

3.4权限管理

包含系统管理员功能模块、角色管理、角色权限管理、用户角色分配等。

3.5污染物管理

对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过程进行监管。可查询查看接收、转运、处置信息及全流程概览。

1)船舶污染物接收

查询字段包括但不限于联单号、接收单位、污染物类型、接收载体、接收船舶或车辆、船长或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污染物状态等。

2)船舶污染物转运

查询字段包括但不限于联单号、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名称、驾驶员、联系方式、发运时间等。

3)船舶污染物处置

字段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单位、处置人员、联系方式、作业时间、发运码头处置县市、处置地点等。

4)报表导出

支持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报表的打印与导出。

4.第三方系统接口

1)与浙政钉对接

对接浙政钉系统,同步浙政钉用户体系结构,生成机构用户。

2)与温州市交通局数据共享平台对接

对接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数据共享平台单点登录结构信息接口,同步共享平台机构数据,生成组织架构。

3)与浙里办对接

对接浙里办单点登录接口,由浙里办APP进入污染物申报页面时,进行用户信息校验。

4)与海事防污染系统对接

将作业数据回填海事防污染系统。

5)与智慧港航系统对接

将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结果数据推送至智慧港航系统,支撑防污染数据的分析与展示。